科技创新

欲穷千里目 更上一层楼

(唐 · 王之焕)

浅谈买卖合同中的交货地点约定问题


  浅谈买卖合同中的交货地点约定问题

  在买卖合同条款拟定中,货物交货地的约定是合同组成重要条款之一。但在日常交易行为中,买卖双方出于某种相互信任而对货物交割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由此产生的纠纷较多,在这里,笔者就该条款的法律风险作一简要分析和说明。

  一、《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货物。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仍不能明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收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货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二、《合同法》第145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货物交付地点约定的重要性。如果合同约定了,货物交付到约定的地点后,货物所有权和风险才转移给买方;如果不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买方还将承担卖方交货前的一些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额外风险。尤其对我们施工企业来讲,如果合同未约定交货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卖方可能要求我们承担货物运输、货物保险和装卸等额外费用。从另一方面讲,如果卖方愿意送货到指定地点,但如果该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意外或货物灭损而导致买方不能及时收到货物以致延误工期等情况,买方是不能向卖方主张违约或损失赔偿责任。(徐慧)

推荐新闻


养老服务宣讲进企业 政策惠民暖人心

2026年3月19日下午,集团工会诚邀养老服务公司专业老师莅临我司,结合南通本地实际,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与服务模式等内容进行细致讲解,让公司员工对本地养老政策与相关服务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大家带来了贴合实际的养老服务指引,有效提升了对本地养老服务的认知。


集团各基层单位持续做好三届八次股东大会精神宣贯

3月6日,南方公司组织区域员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年初工作会议精神。会议重点讨论如何围绕董事长报告要求,比照往年工作得失,吸取相关经验教训,更加扎实聚焦项目、服务项目,强化靠前服务,真正体现区域职能价值。 区域人员利用项目巡检,积极宣贯会议相关要求,就项目经营和生产风险防范、成本管控落实、集采工作推广、人员委派等做了说明与解释,要求各项目部正向理解并支持集团的各项变革举措,凝心聚力、同舟共济,为集团韧性发展贡献力量。


集团公司摘获多项2025年度安全管理荣誉

3月13日,在陶氏张家港基地举行的承包商安全会议上,集团公司凭借卓越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扎实的现场执行能力,从众多承包商中脱颖而出,荣获“2025年度安全表现最佳单位”称号。这一殊荣的获得,不仅是业主对江苏启安长期以来坚持“安全第一”理念的充分肯定,也展现了江苏启安在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中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优秀能力。同时,公司员工郭荣高凭借尽职安全管理、恪守安全规章、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被授予“2025年度安全表现最佳个人”荣誉称号。


集团公司两项QC成果摘获南通市成果奖

3月8日,南通市建筑行业协会召开2026年南通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发布会,全市共有152篇成果获奖。


集团公司获评中石化英力士苯领高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优秀安全承包商

3月初,集团公司受到中石化英力士苯领高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表彰,获评2025年度优秀安全承包商。


集团公司成功中标罗氏(上海)生物制药生产基地项目

近日,上海市场传来喜讯,集团公司成功中标罗氏(上海)生物制药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合同额超1.2亿元。


集团公司开展“靛蓝染芳华 非遗润初心”庆三八妇女节活动

春风送暖,芳华绽放。在第116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集团公司组织在启女职工开展非遗蓝印花布体验活动,在匠心手作中展现新时代女性风采。


集团金顺分公司举办“咏春·匠心芳华”三八节书法活动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集团金顺分公司精心组织“咏春·匠心芳华”节日书法活动,以笔墨为媒,致敬巾帼力量,丰富女员工及员工女家属的精神文化生活,传递公司关怀与温暖,为公司发展凝聚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