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出台鼓励政策江苏保障房建设向民资畅开大门
发布时间:
2014-07-23
八部门联合出台鼓励政策江苏保障房建设向民资畅开大门
日前,由江苏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8部门联合拟定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在江苏正式打开闸门。
《通知》明确了民资参建保障房的具体方式,所享有的支持政策,同时要求消除政策障碍,为民资参建保障房创造良好环境。
《通知》指出,各地应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投、委托代建等多种途径,参建各类保障房,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价格面向政府核定的保障对象出租、出售。具体方式包括:直接投资或参股建设并持有、运营公共租赁住房;接受政府委托代建公租房,建成后由政府按合同约定回购;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公租房,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政府,或由政府以约定的价格回购;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的支持政策,各市县政府可采取贴息方式,对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贴息贷款只能用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不得用于与此无关的项目及开支。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棚户区改造,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民间资本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房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对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按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给予积极支持。公租房项目可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此外,民间资本参建保障房,另还有税收优惠、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举措。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时公布项目名称、位置、占地面积、建设规模、套型结构、总投资、开竣工时间等信息,以便于民资参建保障房。民资参建的保障房的产权和运行管理权,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受国家法律保护。民资运行管理的公租房小区可依法收取租金和物业费。民资建设的公租房等如果被征收、征用和占用,需经过产权所有人同意,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得到补偿或赔偿,并依法、依规享有继承、转让、转租、抵押等权益。
保障房向民资畅开大门之时,江苏省也提出要加强相关监管。各地要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督促民间投资主体履行投资建设手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环保、用地、节能及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规定。(转自《建筑时报》)
推荐新闻
2025-05-30
5月30日上午,在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来临之际,集团公司假座华亘分公司施工的启东中学新校区配套工程现场隆重举行2025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殷炜东等高层领导及总部部室负责人、南通公司、集团直属单位、驻启分公司、市内项目部代表共100余人参加活动。
2025-05-29
5月27日,本地公建市场传来喜讯,集团公司成功中标启隆大雅市集综合体项目。该项目位于启东市启隆镇,系商业综合体工程,建筑总面积超1.3万㎡,主体包括一栋三层综合体、消防水池水泵房、垃圾站等,由集团杰浦分公司负责施工。
2025-05-23
5月21日,集团公司参编的《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施工与验收标准》获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466-2025,自2025年9月1日实施。
2025-05-20
5月17日,集团南通区域公司联合金润分公司开展“青春逐梦绽芳华 凝心聚力共奋进”主题团建活动。本次活动以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为核心,聚焦增强团队凝聚力、激发创新活力,精心打造了一场充满欢乐与温情的互动盛宴。
2025-05-20
5月中旬,集团公司成功中标镇江港高桥港区三益桥作业区润祥油品码头工程(库区部分二期工程)SG2标段。该项目由集团利盟多分公司负责施工,主要包括8座10000m³ 内浮顶储罐、10座5000m³ 内浮顶储罐、多座设泵棚及交换站、一期至二期的联通管线、装卸车台至交换站的装卸车管线、配套油气回收装置、空压制氮等辅助生产设备设施。
联系我们

中文手机网站

英文手机网站

微信公众号

新0A手机登录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