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项社会保险费率相应调整
发布时间:
2016-05-13
又一项社会保险费率相应调整
在国家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形势下,2016年注定是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年。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月份刚刚对全市的失业保险费率进行调减,5月份又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了相应调整。
此次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是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每一类行业实行不同的基准费率,同时还确定了每个行业的浮动比例。我公司目前按第五类行业标准中建筑安装业类执行基准费率2.5%,全部由企业承担。房屋建筑业类和劳务类按2.9%的基准费率。经过两次调整,2016年5月起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率由年初的32.6%调整至32.5%,总体下调0.1%。(吴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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