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涉税种类、税率标准
发布时间:
2011-07-21
根据税务部门政策法规,便于掌握和了解建筑施工企业涉税种类及税率标准,现将有关涉税事项归纳如下: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的3%,开票时在施工所在地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营业税的7%,开票时在施工所在地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营业税的3%,开票时在施工所在地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营业税的2%,开票时在施工所在地缴纳;
5、印花税:
⑴合同印花税:按工程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在施工所在地缴纳;
⑵帐本印花税:每年启用的会计帐本,每本贴花五元;
⑶资本增值印花税: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各年按增值部分缴纳);
6、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乘以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江苏每平方米4元/每年)缴纳,各地征收标准不一;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以1.2%缴纳;
8、车船使用税:按实际拥有车辆缴纳,各地标准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25%缴纳。实际工作中,从一月至十二月份,在启东行政中心税务窗口,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时带征(预缴)0.5%,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0、个人所得税:
⑴在外地施工企业,一般在缴纳营业税时,按开票金额0.5%~1%带征,各地征收标准不一;
⑵公司机关及驻外区域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代扣代缴;
⑶红利税:按实际分红金额20%缴纳。(王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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