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检查后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
2016-11-01
集团财务检查后的几点思考
最近,集团公司组织了一次财务专项检查。对集中支付和营改增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检查辅导。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备用金超比例申请、预提费用长期挂帐、“三流合一”不符合要求、会计业务水平跟不上发展需要、财务风险存在较多隐患。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完善集中支付,掌握资金流向。集中支付与“营改增”两者密切相关,集团公司因势利导实现财务集中支付。这是一种正确的财务战略抉择。其主要作用是规范用款申请,防范经营风险。经过一段时间营运,取得了预期的管理成效。但是,有的项目负责人对此不理解、不习惯。随着集中支付制度的日趋完善,财务审批将不再局限于购销合同为主要付款依据,完善将合同与发票相结合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三流合一”,使资金流向具有可溯性,项目付款具有限制性,准确掌握资金流向。
二、增强危机意识,防范税收风险 。“营改增”实行以来,由于老项目的大量存在,目前实行简易计税项目占较大比重,税负率会在一段时间内只减不增,但随着以后一般计税项目的逐渐增多,如对税负测算不到位,或对进项票据收集不及时,以及人为调节利润而虚开发票等现象的发生,会造成公司资金外流,信用受损,甚至触犯法律,企业风险大大增强。增加防范意识,减少税收风险不仅是财务人员必须做到的,各级管理人员也要充分意识到风险可控性,才能降低风险,分散风险。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核算水平。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组织形式的变化、金融工具的创新、企业自身发展所处的阶段的不同,企业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显得更加重要。新税制实行后财务人员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税负高低,合理的税收筹划对经营工作产生会深远的影响。“营改增”后,尽管集团公司已组织了几次业务知识培训,但发现在实际操作中还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目前集团所属分公司(项目部)、区域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水平上参差不齐,核算水平有待提高。
这次财务检查和辅导,我们邀请了专业财务公司参与,因此更能清楚地发现和看清集团财务管理中的“软肋”和“短板”。为提高集团公司财务整体核算水平,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财务工作中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今年年中经营工作中有关财务管理要求,加大检查力度和范围,将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计划在两年内完成所有分公司、项目部检查辅导,全面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和核算能力,以更好地适应集团“十三五”战略发展目标。(郁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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