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主修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发布时间:
2017-01-27
集团主修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2016年12月,集团公司受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组织牵头南通二建集团、启东建筑集团等市建筑龙头企业,主持完成《启东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修订工作。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证书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均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提出具体要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8月15日颁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逾期参加继续教育,证书一律无效,并自2017年1月1日起,由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注销。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同时“三类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者、实施者,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如果不按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工作,安全生产都是空谈。通过 “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有助于进一步强化“三类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意识,从而更好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修订,对最近颁发的相关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充和解读,包括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南通市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等。通过剖析建筑业安全生产发展现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更新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管理等标准规范内容,图文并茂,指导性强。针对高处坠落所造成死亡人员数量一直占死亡总数50%以上这一严峻统计数据,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进行详解,并附大量标准化图片加以说明,指导项目现场做好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用性强。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集团公司主持此次修订工作,是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市住建局相关领导十分重视,要求确保2016年度最后一次“三类人员”继续教育使用上修订教材,关注修订进展情况,认真审核修订内容,最终如期完成并得到高度赞扬。(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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